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8月23日   点击人次: 17000   

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安排,西安市2020年将对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下列毕业生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满足6类中任意一类即可申请):  

1)属于低保家庭;  

2)残疾毕业生;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

5)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6)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经西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1000元/人的标准发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三、毕业生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毕业生满足6类中任意一类即可申请,如果毕业生是“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请优先以该理由申请。

1、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材料包括:

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

3)到辅导员老师处填写《高校毕业生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花名册》登记信息;

4)学生本人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交通银行(其他银行无法转账)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卡号必须清晰,并将开户行名称、学号、姓名、学院、专业、手机号书写在复印件上。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材料包括:

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县级或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附件4);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5)学生本人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交通银行(其他银行无法转账)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卡号必须清晰,并将开户行名称、学号、姓名、学院、专业、手机号书写在复印件上。

3、毕业学年内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材料包括:

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附件2),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3)家庭户口本复印件(证明本人与低保证持有人的关系);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

5)学生本人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交通银行(其他银行无法转账)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卡号必须清晰,并将开户行名称、学号、姓名、学院、专业、手机号书写在复印件上。

4、毕业学年内是特困人员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材料包括:

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特困人员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6),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

4)学生本人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交通银行(其他银行无法转账)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卡号必须清晰,并将开户行名称、学号、姓名、学院、专业、手机号书写在复印件上。

5、残疾毕业生,申请材料包括:

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或残疾证(含首页、照片页及残疾等级页)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

4)学生本人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交通银行(其他银行无法转账)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卡号必须清晰,并将开户行名称、学号、姓名、学院、专业、手机号书写在复印件上。

6、贫困残疾家庭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材料包括:

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残疾证明或残疾证复印件;

3)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附件5)原件;

4)贫困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

6)学生本人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交通银行(其他银行无法转账)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卡号必须清晰,并将开户行名称、学号、姓名、学院、专业、手机号书写在复印件上。

四、申领发放程序

1、从即日起至9月1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各学院辅导员老师处

2、9月11日至9月12日,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将毕业生相关申报材料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花名册》、《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高校毕业生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花名册》纸质版材料报至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电子版发送至88182405@163.com);

3、9月13日至9月16日,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开放网上填报功能,拟申报学生在此期间登录系统录入电子信息(具体网址另行通知);

4、9月17日至9月18日,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联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拟定公示名单;

5、9月19日至25日,公示申请补贴毕业生名单;

6、公示结束后,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申请毕业生名单及申报材料上报西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7、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人员最终名单以西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结果为准,求职补贴资金直接支付至毕业生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求职补贴的申报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分工,做到组织有序、公开透明,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2、各学院要广泛宣传,将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通知到每一位毕业生,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申报,使毕业生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3、各学院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关举报投诉要认真核查,发现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对学校上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查,发现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有关高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将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望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该项工作的宣传、申报、初审、上报工作,过期概不受理。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联系人:杨军

电话:029-88182405

邮箱:88182405@163.com

 

   招生就业处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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