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有关业务部门招录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

2020年10月16日   点击人次: 936   

上海公安有关业务部门招录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

     一、基本条件标准

(一)党员或团员;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二)男生: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学科本科应届毕业生(标准1.80米—1.90米);

管理学科(工商管理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本科应届毕业生(标准1.80米—1.90米);

工学学科(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兵器类、化学与制药类)、理学学科(化学类)本科应届毕业生(标准1.75米—1.90米);

女生:经济学科、管理学科(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标准1.65米以上—1.80米)。

裸眼视力4.8及以上,无4门必修课补考记录;无6个月以上境外经历。

二、招录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2020年10月22日18:00前,填写个人报名表(含电子照片、照片格式要求另附)、学校推荐表发招录邮箱;采取线下报名方式。

2、笔试。参加国考(公安专业、行测、申论);

3、体测、心测、体检;

4、面试;

5、政审考察;

6、公示、备案、录用。


招录咨询电话:021-64153348

报名邮箱:jwjzzc178@163.com


请有意向报名的同学携带相关资料于上班时间至长安校区就创中心二楼办公室2查看具体标准条件、招录程序、报名注意事项内容。

就创中心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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